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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关于公布2021级本科科研训练项目结题答辩结果及组织开展第二批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2024年07月10日 阅读量:1033返回列表

全体2021级本科生:

学院于2024年5月组织开展2021级科研训练项目结题答辩会,根据各组评委老师的评审,学院审核,现将结题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请已经结题的各组补充提交以下资料:

1. 参加答辩的PPT(可按照指导老师意见进行修改,将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格式为.pdf);

2. 项目研究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2,按照模板填写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字数要求填写,提交格式.docx或.doc

将以上两个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scit-rcpyb@swjtu.edu.cn,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未提交以上文件的项目将影响后续经费报销。

同时,学院将于即日起组织开展第二批科研训练经费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1. 报销额度:根据结题答辩结果动态调整项目支持经费。

具体调整如下:

(1)结题答辩结果为“优秀”的项目,经费支持额度调整为10000元;

(2)结题答辩结果为“良好”的项目,经费支持额度调整为7500元;

(3)结题答辩结果为“通过”的项目,经费支持额度调整为5000元;

(4)未参与结题答辩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经费。

第二批经费报销将按照调整后项目报销额度,扣除第一批实际报销费用后的金额进行报销。

2. 报销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逾期未提交报销材料的将不予报销)。

3. 报销流程:各组收齐需要报销的票据(纸质票据提交原件,电子票据用U盘拷贝后提交,所有电子票据提交原文件,禁止手机端截屏),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学院学生支持办公室(X31626);学院审核后予以报销,报销结束后通知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报销经费。

4. 注意事项:所有提交的报销凭证均需符合学校计财处报销要求(1. 发票抬头必须是西南交通大学,不能是个人或其他单位;2. 费用报销不能超出扣除已报销金额后的报销限额;3. 提交的报销凭证中必须有发票,无正规发票不能报销;4. 定额发票或是没有清楚标注明细的发票需提供相应的购买清单)。

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学院学生支持办公室,咨询电话:028-663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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