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追加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学校通知精神,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次)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29日-10月31日)
1.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二、特别说明
1.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名额为14人。
2.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批次)已评审的国家奖学金推荐结果不变,不用在系统重复申请。
3.已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批次)的同学,如需改为申请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由学校统一审批打回后,在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中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
4.申请国家奖学金同学请在10月29日24:00前加QQ群:819333929,后续工作将在群里通知。
5. 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