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分类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集体荣誉称号包含: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注:
1.“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从“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2.“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二、荣誉称号推荐名额分配
荣誉类型 | 奖项名称 | 推荐名额 |
个人荣誉 | 竢实扬华奖章 | 2 |
三好学生标兵 | 13 |
三好学生 | 103 |
优秀学生干部 | 103 |
明诚奖 | 128 |
集体荣誉 | 忠忱班集体 | 1 |
先进班集体 | 8 |
特色班集体 | 3 |
注: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拟推荐人选推荐至各学院,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三、个人荣誉称号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阶段
(一)学生申请(9月30日-10月7日)
请有意愿参评的同学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10月7日前向各班班长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各班级(学生组织)需对申请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后于10月7日前将申请名单汇总报送各辅导员老师(指导老师)。
(二)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10月8日-10月12日)
个人荣誉称号已分配至各年级和院级团学组织。各辅导员老师(指导老师)将深入班级(学生组织),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各项学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请各班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根据评议结果于10月12日前填写《班级(学院组织)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iscit-xs@swjtu.edu.cn。命名格式为:【荣誉称号】班级(学生组织)+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如【荣誉称号】智能制造2021-01班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荣誉称号】学生会-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
根据评议结果,请拟推荐学生于10月12日前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在“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四、集体荣誉称号班级申请阶段(9月30日-10月9日)
请有意愿参评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的班长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在“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并主动告知带班辅导员老师。
根据申请情况开展班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结合基础评分和答辩表现综合评判确定拟推荐班级。
五、学院评审阶段(10月13日-10月24日)
学院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于10月24日前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3.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同一学年内各项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3。
联系人:魏岚老师,X31627办公室,028-66366949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