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学院将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2021级、2022级、2023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流程
(一)智育评价:学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智育评价成绩计算细则(试行)》计算学生评价学年智育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智育成绩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二)体育、美育、劳育评价:学校系统已导入相应数据,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查看系统自动同步的数据信息,检查体育、美育及劳育评价数据是否有误,如有误请联系带班辅导员进行修改(9月13日之前)。
(三)发展性评价成绩
1.材料提交
本次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申请工作线下进行,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和《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细则(修订稿)》(见附件1、附件2)相关要求。
请各位同学于2024年9月6日前,按要求填写《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表》(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将个人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提交至各班班长处(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均提交复印件,后续将不再退回)。
请各班班长于2024年9月6日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X31627(班级材料按照学号顺序整理,用文件袋装好,封面标注好班级名称,提交时注意年级)。
2.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获奖证明材料需为2023-2024学年获得,即获奖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成绩计算表中个人信息需填写正确,各加分项目之和及全部总加分不超过规定上限;每一栏填写内容详细准确;所填写的各类加分项目,全部都要附有可证明材料。
(3)在文体竞赛加分中,若以集体为单位获奖,则获奖同学需在个人提交的材料中,附上由活动主办单位提供的参与名单及获奖证书(奖状),不能提供者不予认定。
(4)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填写加分项的顺序,将纸质材料排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加分项。
(5)所有书面证明材料均须一次性提交完毕,不接受重复提交。
(6)上一学年已提交并作为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的材料无效。
(7)书面证明材料务必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不诚信行为,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