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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关于开展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2023-2024学年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03日 阅读量:4218返回列表

全体2021级、20222023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学院将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2021级、20222023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流程

(一)智育评价:学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智育评价成绩计算细则(试行)》计算学生评价学年智育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智育成绩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二)体育、美育、劳育评价:学校系统已导入相应数据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查看系统自动同步的数据信息,检查体育、美育及劳育评价数据是否有误如有误请联系带班辅导员进行修改(9月13日之前)

(三)发展性评价成绩

1.材料提交

本次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申请工作线下进行,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和《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细则(修订稿)》(见附件1、附件2)相关要求。

各位同学202496日前,按要求填写《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表》(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将个人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提交至各班班长处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均提交复印件,后续将不再退回

各班班长202496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X31627(班级材料按照学号顺序整理,用文件袋装好,封面标注好班级名称,提交时注意年级)

2.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获奖证明材料需为2023-2024学年获得,即获奖时间为20239月1日-20248月31日。

2成绩计算表中个人信息需填写正确,各加分项目之和及全部总加分不超过规定上限;每一栏填写内容详细准确;所填写的各类加分项目,全部都要附有可证明材料

3在文体竞赛加分中,若以集体为单位获奖,则获奖同学需在个人提交的材料中,附上由活动主办单位提供的参与名单及获奖证书(奖状),不能提供者不予认

4)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填写加分项的顺序,将纸质材料排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加分项。

5)所有书面证明材料均须一次性提交完毕,不接受重复提交

6)上一学年已提交并作为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的材料无效

7)书面证明材料务必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不诚信行为,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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