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根据《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在全体学生范围内开展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经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审核、系统评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于2023年9月26日在犀浦校区3教31641召开学院认定工作组评审会议。会议结合班级评议结果、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各年级认定结果进行审核。现将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广大师生可向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尹老师查询或通过“扬华素质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查看个人2023-2024学年学院认定结果。
注:扬华素质网状态为“学院公示中”时,此时的“认定结果”即为学院认定结果。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14:00至2023年10月7日14:00(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7日14:00前,实名反馈至X31627尹老师处。
联系人:尹老师 X31627 028-66366949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