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委委员、团支部、全体团员: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的规定,经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拟于 2023 年11月召开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根据校团委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团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政治引领,优化工作体系,密切联系青年,持续深化改革,锐意开拓进取,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挺膺担当,为建设交通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查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届委员会
三、代表条件、分配方案及产生程序
(一)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是组织关系在本校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含不满 28 周岁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或在本校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同时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可靠,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积极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努力为建设交通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知青年、懂青年、爱青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二) 代表名额、分配及比例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条例》) 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以下简称《选举规则》)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代表名额拟定为 200 人,共划分为 10 个代表团。其中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团委位于第十代表团,分配代表数5名(不含差额数)。
本次团代会代表由我校各个学院、各个单位的团员代表和团的专、兼、挂职工作者代表构成,以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代表为主体,青年教职工团员代表占一定比例。其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党员人数不超过70%,女性代表人数不低于25%。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从团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团组织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进行沟通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公示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查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召开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批,选举采取差额形式,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
四、委员会组成及产生办法
(一)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委员候选人除应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善于团结同志,能够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议事与办事能力;
3.在团内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二)委员会名额及构成
根据《团章》《工作条例》《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届委员会拟由21人组成,拟提名委员候选人 26 名,差额选举比例为23%,由校院团组织的负责人代表和学生团员代表、青年教工代表、女性代表组成。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届常务委员会拟由9人组成,拟提名常务委员候选人10名,差额1名。
根据《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届委员会拟设书记1名,副书记7名(专职副书记 3 名,挂职或兼职副书记 4 名)。
(三) 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由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四) 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产生办法
由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提出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
五、工作开展
(一)团代会代表推选工作
1.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
学院团委召开团支部书记工作会,部署团代会工作。(9月24日19:30)
2.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1)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按照分配至学院团委的代表名额数(5人),提出支部层面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采取差额形式,各支部推荐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各团支部填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推荐人选名册》(附件1)。(9月26日19:30前)
(2)学院团委根据多数团支部的意见,对推荐候选人进行遴选汇总并将名单返回各团支部,团支部再次征求团员意见后上报学院团委,并填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推荐人选名册(意见征求后)》(附件2)。(9月27日14:00前)
学院团委通过召开全委会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提出)。(9月27日16:00前)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学院团委将推荐人选名单与学院党委和校团委沟通报送,经同意,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进行报送)。(9月27日17:00前)
4.考察公示
学院团委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9月28日,10月7、8日)
5.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学院团委通过全委会等形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进行报送)。(10月10日前)
最终确定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需报送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报送校团委审查确定。
6.确定代表候选人并选举正式代表
学院团委召开团代表会议,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候选人,通过投票进行代表选举。选举结果按要求报送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审批。(10月11日)
7.代表资格审查
校团委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进行审查。
8.推选团长
各代表团召开会议推选团长。
(二)团委委员推荐工作
1.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提出支部层面团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填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册》(见附件3)。学院团委根据多数团支部的意见,推荐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至校团委。(9月26日19:30前)
2.由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通过分团会议征求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意见。
3.上届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报送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审批,确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
4.学校第二十三次团代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确定委员候选人。
5.开展选举工作。(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6.学校召开团代会进行等额选举。
(三) 工作情况报告
1.团支部填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推荐人选名册》(附件1)、《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册》(附件3)并于9月26日19:3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iscitjfwzx@163.com】,附件分别命名为“支部名称-代表候选推荐人选”、 “支部名称-委员候选推荐人选”,邮件主题命名为“支部名称-团代会筹备”(例:智能建造2021-01班团支部-团代会筹备)。
2.团支部征求团员意见后,填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推荐人选名册(意见征求后)》(附件2)并于9月27日14:0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iscitjfwzx@163.com】,附件命名为“支部名称-代表候选初步人选意见征求后”,邮件主题命名为“支部名称-代表候选推荐人选意见征求后”(例:智能建造2021-01班团支部-代表候选推荐人选意见征求后)。名册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说明。
3.本次筹备工作涉及团支部相关内容,后续须记录填写至团支部工作手册。
联系人:于博伦 敬春元
电话: 028-66366949
通讯地址: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X31627 办公室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