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1级、2022级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和《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细则(试行)》(见附件1、附件2),现开展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2022-2023学年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工作。
一、参评对象
全体2021级、2022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材料提交
本次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申请工作线下进行,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和《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细则(试行)》相关要求。
请各位同学于2023年9月5日前,按要求填写《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表》(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将个人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提交至各班班长处。
请各班班长于2023年9月6日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X31628辅导员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iscit-xs@swjtu.edu.cn逾期或不按规定命名不予受理。
注:
1.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均提交复印件,后续将不再退回;
2.电子版材料各班每人1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例如202011XXXX张三),由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学生材料压缩为1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发展性评价-班级,例如:发展性评价-智能制造2021-01班)。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获奖证明材料需为2022-2023学年获得,即获奖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2.成绩计算表中个人信息需填写正确,各加分项目之和及全部总加分不超过规定上限;每一栏填写内容详细准确;所填写的各类加分项目,全部都要附有可证明材料。
3.在文体竞赛加分中,若以集体为单位获奖,则获奖同学需在个人提交的材料中,附上由活动主办单位提供的参与名单及获奖证书(奖状),不能提供者不予认定。
4.在优秀集体加分中,如在参评学年内获得班集体/团支部荣誉的班级,每位同学均需在个人申请表中填写此奖项并附上奖状证明,不能提供者不予认定。
5.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填写加分项的顺序,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排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加分项。
6.所有书面证明材料均须一次性提交完毕,不接受重复提交。
7.上一学年已提交并作为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的材料无效。
8.书面证明材料务必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不诚信行为,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