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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02期“推优入党”(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22日 阅读量:972返回列表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西交团[2020]9号)(附件1,下文简称:《共青团推优入党细则》),我院将开展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入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符合“推优入党”人选的基本条件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示范引领等方面发挥了先进作用,具体要求参见《共青团推优入党细则》第七条、第八条;

2.正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时间及以上;

3.已经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并顺利结业;

4.当前无挂科;

5.一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纪律处分;

6.符合其它党员发展个人表现要求。

二、“推优入党”的基本程序

各团支部组织本支部团员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推优入党”应当严格参照《共青团推优入党细则》,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基层团支部“推优入党”大会会议记录》(附件2,由团支部留存并填写至团支部工作手册),具体程序如下:

1.清点参加“推优入党”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介绍符合“推优入党”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团员民主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入党”的标准,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学习生活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投票推选。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发表意见。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纸质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得票超过到会且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投票按照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即每位团员要给每位候选人投出赞成、反对或弃权票。候选人享有表决权。)

5.将进入考察环节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推优入党”(党员发展对象)人选,团支部要结合现实表现情况,提出组织意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年度综合评价表》(附件3,一式一份,由团支部填写)细则计算各栏目得分,最终得出团支部评价结果。各团支部按照《城轨学院党的发展对象候选人报送模板》(附件4,由团支部填写)完成推荐名单填写,并指导“推优入党”(党员发展对象)人选填写《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5,一式两份),并将支部意见填写在表中【团支部意见】处。

三、材料报送

上述附件4报送电子版,附件3、附件5报送手写版。

电子版材料请各团支部发送至邮箱:iscitjfwzx@163.com

手写版纸质材料需于4月26日(周三)下午17:00前由团支部统一报送至团建服务中心(X31628办公室)。

团建服务中心联系人:熊锐,QQ:1823035638。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团委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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