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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奖学金】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10日 阅读量:752返回列表

全体2021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1月10日-14日)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综合奖学金的同学仔细阅读《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附件1),11月14日前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注:综合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及奖励金额:

一等奖学金:参评学年学业成绩优异者,原则上按学生人数3%评定,奖励3000元/学年·人;

二等奖学金:参评学年学业成绩优秀者,原则上按学生人数6%评定,奖励2000元/学年·人;

三等奖学金:参评学年学业成绩良好者,原则上按学生人数10%评定,奖励1000元/学年·人。

)学院评审阶段(11月15日-21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1日下午500前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学校评审阶段(11月22日-11月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注意事项

1.本次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原则上,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4.学生在综合奖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工作联系人:

    于老师   028-66366949   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31626

    宋老师   028-66366949   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31626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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