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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2年11月03日 阅读量:1109返回列表

全体同学: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于2022年11月26日召开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会”),现就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一)听取并审议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委员会2021-2022学年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确定第一届团委委员会和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

二、大会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10:00

(二)地点:犀浦校区一食堂三楼学生活动中心

三、大会代表名额与构成、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与构成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大会代表拟定为100人,共划分4个代表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骨干的比例代表不低于70%,代表中适当考虑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均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资格条件

1.团组织关系在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并正常参加团的组织活动的共青团员(含预备党员或担任团内职务的中共党员);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理论水平较高;

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自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5.坚持党性原则,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的讨论,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以学院各团支部为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比例、构成条件和代表要求,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充分酝酿讨论,召开团支部全体会议,通过支部团员大会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产生代表人选,上报学院大会筹备工作组。由筹备工作组下设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团支部选举产生的代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团员意见,确定最终代表人选,并将审查结果报大会予以审议。

四、第一届团委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的组成及选举办法

(一)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主席团候选人除应符合大会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作风正派、密切联系同学,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团员和大学生中有着较高威信

3.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在学习、科研、学生工作等各个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名额及构成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团委建议,我院第一届团委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学生会主席团设轮值主席2名。为满足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20%以上的条件,分别提出9名委员候选人和3名轮值主席候选人,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9名,差额2名,选举产生7名第一届团委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轮值主席候选人3名,差额1名,选举产生2名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轮值主席。

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第一届团委拟增设副书记2名。

(三)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经由学院团委推荐,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充分酝酿产生第一届团委委员会委员和学生会主席团轮值主席预备人选,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学生会主席团轮值主席候选人人选提交至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届团委委员会及学生会主席团。

(四)团委副书记产生办法

团委副书记由学院团委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至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届团委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额选举产生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副书记。

五、工作开展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

为保障大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拟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构成如下:

长:于博伦

副组长:敬春元、宋治东、魏岚、杨斌、罗田

下设5个小组:秘书组、组织工作组、宣传工作组、会务组、资格审查组

(二)做好大会代表酝酿选举

各团支部按照大会代表产生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酝酿选举工作,各支部推荐4名代表候选人,并将选举结果在支部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汇总表》(附件1)、《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2)及《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以电子表形式于2022年11月14日前提交大会筹备工作组,发送至邮箱iscit-xs@swjtu.edu.cn。

(三)做好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酝酿提名

经学院团委提名,经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审定,审定通过后填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附件4)、《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5)、《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册》(附件6)、《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登记表》(附件7),于11月14日前提交大会筹备工作组。

(四)严格组织程序,切实做好大会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

本次大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须严格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大会组织选举规则》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广泛征求团员意见,坚持公平、合理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充分体现广泛性、民主性、先进性。


工作联系人:于博伦、敬春元、魏岚

电话:028-66366949

邮箱:iscit-xs@swjtu.edu.cn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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