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广泛宣传、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资格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拟同意:
(公示期已过,名单已删除!)
现将本年度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以两种方式进行公示:
方式一:在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31626公告栏进行纸质公示;
方式二:“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模块查看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
注:扬华素质网状态为“学院公示中”时,此时的“评定结果”即为学院评定结果。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12:00-2022年10月31日12:00(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31日12:00前实名反馈至X31626于老师、宋老师处,恕不接受匿名电话或信件。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