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根据《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开展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工作。
经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审核、系统评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于2022年10月11日在犀浦校区3教31627召开学院认定工作组评审会议。会议结合班级评议结果、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各年级认定结果进行审核。现将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广大师生可向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宋老师查询或通过“扬华素质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查看个人2022-2023学年学院认定结果。
注:状态为“学院公示中”时,此时的“认定结果”即为学院认定结果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14日17:00前,实名反馈至X31626宋老师处。
联系人:宋老师 X31626 028-66366949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