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院将启动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院2021级本科生
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6月24日)
学院专项工作负责人在扬华素质网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确定学生参评状态、辅导员配班设置,并开启学院测评批次(批次名称: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德育评价阶段(6月24日-7月5日)
辅导员和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测评:
1.手机端参与测评: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2.电脑端参与测评: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请辅导员和全体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
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四)智育评价阶段(8月11日-9月9日)
学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智育评价成绩计算细则(试行)》计算学生评价学年智育成绩并进行两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智育成绩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注:
1.通识课作为选修课不计入智育评价成绩;
2.体育课程(必修课)成绩不计入智育评价成绩,按体育评价成绩计算;
3.智育评价成绩分数均以正考成绩为准,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
(五)体育评价阶段(8月12日-8月15日)
学院汇总全体学生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注:因应征入伍申请体育课程免修的学生,体育评价成绩计95分。
(六)美育评价阶段(8月12日-8月15日)
学院汇总全体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所获学时,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注:“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计算时限按照校团委规定时间计算。
(七)劳动教育评价阶段(8月12日-8月15日)
学院汇总全体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所获学时,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计算时限按照校团委规定时间计算。
(八)发展性评价阶段(8月26日-9月11日)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细则(试行)》学生自主提交发展性评价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经初步计算和二次复核后将学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进行两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注:发展性评价具体通知后续发布,请及时关注院网通知公告。
(九)学院提交批次阶段(9月12日-9月13日)
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工作进度,高质高效完成本学院学生各评价成绩计算和上传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于9月13日17:00前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阶段(9月14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9月14日计算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排名。公式如下: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85%+体育评价成绩×5%+美育评价成绩×5%+劳动教育评价成绩×5%+发展性评价成绩
学生可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查看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
6.因首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本学年除德育评价外,体育、美育和劳育评价不做达标性要求,从下一学年开始执行。
专项工作联系人:于老师、宋老师 028-66366949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