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全体新生: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我院在全体学生范围内开展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审核、系统评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于2021年9月29日在犀浦校区3教31629召开学院认定工作组评审会议。会议结合班级评议认定会议记录、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以及《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各班认定评议小组认定结果进行审核。经审核,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各班认定评议小组认定结果无异议。现将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两种方式进行公示:
方式一:在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31627公告栏进行纸质公示;
方式二:广大师生可向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宋治东老师查询。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9日。公示期间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广大师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9日17:30前,实名反馈至X31627宋治东老师处。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