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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1年10月19日 阅读量:477返回列表

全体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10月19日-10月25日)

学院已开启“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请同学们仔细阅读《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辅导员审核阶段(10月19日-10月25日)

辅导员老师登录扬华素质网对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审核。

3.学院评审阶段(10月26日-11月4日)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候选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

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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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5日-11月15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并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工作。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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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1年11月4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工作联系人:米老师   66366352   犀浦校区综合楼263室

                    宋老师   66366949   犀浦校区31627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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