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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2022年05月12日 阅读量:508返回列表

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省《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志愿四川”平台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二、奖学金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工作安排

评选工作分院级、校级、省级、全国四个层面实施。

(一)院级评选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1.学生申请(5月12日至5月16日)

请有意愿参选的同学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

材料递交时间:2022年5月16日17:00前

材料递交形式:

(1)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至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X31627

(2)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全国自强奖学金-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iscit-xs@swjtu.edu.cn

(3)所需材料:《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见 附件1和附件2)及个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学院党委出具的政审材料。

2.学院评审(5月16日至5月20日)

学院团委依据评选条件开展学院评审,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确定不超过1名候选人并在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推荐至校团委。

(二)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

校团委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并结合“2021年度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暨自强奖学金”评选结果,择优推荐。根据推荐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不多于3名候选人进入省级评审。

(三)省级推荐阶段(5月31日至6月30日)

团省委将对各市(州)、高校团委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按照团中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省级推选人员将通过“四川学联”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全国组委会。

(四)全国评审阶段(7月)

全国组委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将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工作要求

请各位同学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并保证所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949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团委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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