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1级本科生:
按照学院《2021年本科生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全体2021级本科生须在大学期间修满4个学分的通识教育课程。为方便各位同学选课,特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修习时间
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在大一学年第2学期至大三学年第2学期期间修读,且每学期修读课程不超过2学分,超过2学分的课程在毕业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定。
二、课程修习范围
通识教育课程设置4学分,可以在“通识课程Ⅰ(个人修养)”“通识课程Ⅱ(美育)”“通识课程Ⅲ(劳育)”“通识课程Ⅳ(创新创业)”中任选两个门类,在门类限定的课程中任选一个2学分的课程。
各门类限定课程如下;
1. 通识课程Ⅰ(个人修养)
2. 通识课程Ⅱ(美育)
3. 通识课程Ⅲ(劳育)
4. 通识课程Ⅳ(创新创业)
三、课程认定
选课时需对照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及开课学院,三项内容符合课程修习范围才可进行选课。课程选定后需按照课程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达到课程合格要求即可在毕业资格审查时认定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由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预计在大四学年第1学期进行。
四、其他
注意:选课时注意一下课程开课校区,如跨校区选课,需自行协调,合理安排上课时间,以免影响课程考评。
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人才培养办公室。
办公室:3号教学楼31626;联系电话:028-66368168。